住建部:資質80%未通過源于“業績”問題!
發布時間:2025-08-25
住建部最新權威數據給出了殘酷答案:在未通過的資質申請中,近80%的“死因”直指“業績”造假!但這“業績”二字背后,卻隱藏著企業未曾意識到的重重陷阱和花樣百出的“翻車”姿勢。
今天,我們就用放大鏡,細看那些讓企業“折戟沉沙”的致命硬傷。
硬傷一:業績造假——最危險的“捷徑”,最慘痛的代價
“業績”是資質申請的核心命脈,卻成了造假的重災區,也是被拒的絕對主力。
虛構的“空中樓閣”: 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團提交的22項技術人員業績,經住建部“四庫一平臺”核查,赫然標注“項目不存在”!其所謂的施工、設計單位均為同一家,這種“左右互搏”的低級造假,在強大的數據聯網下無所遁形。
“移花接木”的尷尬: 福建某企業試圖用三年前的業績申報,自以為天衣無縫。卻沒想到,核查專家火眼金睛,一眼看穿監理簽字筆跡與同期其他項目明顯不符。時間線對不上,細節露馬腳,是這類造假的通病。
“官方認證”的諷刺: 更令人震驚的是,一些被查實的虛假業績項目,竟赫然是政府工程,并且獲得了市級住建部門的審核確認章!這暴露出造假鏈條的深度和系統性風險,也意味著后續追責將更加嚴厲。
警示:過去靠PS合同、虛構項目就能過關的日子一去不復返。如今的核查,要求提供從施工許可證、過程資料、竣工驗收報告到銀行工程款流水的完整證據鏈,環環相扣,造假成本極高,風險極大!
硬傷二:人員“水分”——社保、跳槽成致命軟肋
“人”是資質的骨架。注冊建造師、技術負責人等關鍵人員的真實性和穩定性,成為新的核查焦點。
“影子”建造師無處藏身: “四庫一平臺”最狠一招——全國社保聯網比對!浙江某企業“借”了5本建造師證應急,系統瞬間發現這些“人才”同時在其他數家公司繳納社保。結果?直接判定無效,企業資質被降級,前期投入打水漂。
“跳槽達人”不被認可: 你以為證書在手,頻繁換東家沒問題?廣州住建局明文規定:注冊建造師一年內變更注冊單位2次及以上的,在資質審批中不作為有效人員認定!人員流動過大,被視為企業缺乏穩定技術力量的標志。
證書“過期”的低級錯誤: 江蘇某企業在申報時,其提供的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已過期失效。這種看似“疏忽”的低級錯誤,在嚴格的資質審批中,直接導致“一票否決”。
警示:“掛證”已成死路。企業必須建立核心的、真實的、穩定的技術團隊。“3+7”(3個全職核心+7個備用)的配置模式被證明更安全。投入培養自有人員,才是長久之計。
硬傷三:資料不全與“低級錯誤”——細節決定成敗
即使業績真實、人員到位,倒在資料細節上的企業也不在少數。
“缺斤少兩”的證據鏈: 申請資質需要提供特定規模、特定類型工程的業績證明。許多企業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缺失關鍵頁、施工合同缺少重要條款(如明確的工程規模、造價)、銀行流水無法清晰對應到申報項目。資料不完整、不閉合,無法形成有效證據鏈,直接被判定無效。
“張冠李戴”的糊涂賬: 將A項目的合同套用在B項目的驗收報告上;申報的項目經理實際并未全程參與申報的業績項目;技術負責人的個人業績與其在該企業任職時間對不上。這種基本信息混亂、前后矛盾的情況,讓核查專家對企業管理能力產生嚴重質疑。
“忽視動態”的代價: 部分企業在申請時,其現有資質已因人員流失等原因處于動態核查不合格狀態(被“四庫一平臺”標記為“資質異常”)。帶著“異常”標簽去申請更高資質?無異于癡人說夢,必然被拒。
警示: 資質申請是系統工程,嚴謹、細致、規范是基本要求。建立完整的、可追溯的電子化業績檔案庫(如掃描上傳云端),確保每一項申報材料都經得起放大鏡檢驗,至關重要。
合規時代,“硬實力”才是通行證
住建部的“四庫一平臺”猶如一張技術鐵幕,已累計標記資質異常企業18家,公示虛假業績157條,形成“一處違規、全網受限”的強力威懾。黑龍江一次性撤銷25家企業資質,湖南嚴打“掛證”,云南207人高工造假案移送公安……這場席卷全國的核查風暴,沒有停歇的跡象,只有越來越嚴的趨勢。
草莽時代終結,合規時代開啟! 對于建筑企業而言:
1. 徹底摒棄造假幻想: 任何形式的業績、人員造假,都是飲鴆止渴,代價是毀滅性的資質撤銷和信譽崩塌。
2. 夯實人才根基: 投資培養自有核心技術人員,確保團隊穩定、社保唯一、證書有效。
3. 建立規范檔案: 用數字化手段管理項目全過程資料,確保每一份業績都真實、完整、可追溯。
4. 關注動態合規: 隨時關注“四庫一平臺”狀態,確保現有資質維持正常,這是申請升級的前提。
住建部申報未通過原因
在住建部"嚴進嚴管"政策下,業績真實性已成為資質申報的核心門檻。企業唯有構建全流程合規體系,方能在資質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。基于住建部官網公示情況及企業真實反饋,現匯總導致資質申報失敗的業績核心問題,詳見以下匯總:
1.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均無記錄,非有效業績,不予認定;
2.業績規模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,不予認定;
3.業績數量不達標;
4.建筑面積不足;
5.建筑面積與圖紙總建筑面積不一致,存疑;
6.業績未提交各層平面布置圖,面積無法考核,不予認定;
7.業績超注冊專業范圍,不予認定;
8.業績為超資質承攬,不予認可;
9.業績未體現特定指標,不予認定;
10.材料真實性與規范性相關;
11.工程真實性存疑;
12.設計圖紙出圖專用章、建筑師個人執業印章不清晰,圖紙存疑,不予認定;
13.工程承建單位非申報單位,不予認定;
14.所附圖紙均不規范(非完整圖紙)不予認定;
15.設計部分不予認定;
16.提供業績中未提供圖紙,無法反映考核指標,不予認定;
17.業績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結論檔內容為同版復制,不予認定;
18.所有業績中竣工驗收報告里沒有合同結算價款,存疑,不予認定;
19.業績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無造價人員簽章,存疑,不予認定;
20.業績均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專用條款,不予認定;
21.業績工程項目資金來源均為財政撥款,合同中均不顯示工程立項批準文號,存疑,不予認定;
22.各項政府投資項目均未招標備案,存疑,不予認定;
23. 業績工程的中標通知書中明確為招標工程,但在施工合同中注明為非招標工程,前后矛盾,不予認定;
24 提供的資料不能證明項目建設期間變更增加層高手續依法合規,不予認定;
25. 未提供竣工驗收證書或工程試運行證明;
26. 業績工程的審計報告存疑;
27. 業績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造價大小寫不一致,存疑,不予認定資質;
28. 所有代表工程業績的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、竣工驗收證明,時間跨度從2009年到2016年,格式雷同,存疑不予認定;
29. 業績工程的中標通知書簽字蓋章不清晰;
30. 代表業績的竣工驗收報告中的工程概況內容有誤,存疑,不予認定;
31. 結構類型與建筑設計說明不符存疑,不予認定;
32.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簽字在施工圖紙圖簽與竣工驗收中不一致,存疑;
33. 圖紙中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與竣工報告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不一致,存疑不予認定;
34. 合同顯示工期總日歷天數與中標通知書顯示工期不符,存疑,不予認定;
35. 工程合同工期、計劃竣工時間與實際竣工日期跨度較大,存疑,不予認定;
36. 所有業績竣工日期與驗收日期為同一天,不合常規;
37. 所有業績中項目完工時間與合同約定竣工時間完全一致,且竣工驗收時間剛好也在同一天,不符合國內項目施工常理和實情,存疑,不予認定;
38. 業績圖紙的出圖日期與執業印章有效期不一致,存疑,不予認定;
39. 業績工程的設計圖紙上的建設單位同中標通知書和驗收表、合同上的建設單位不一致,不予認定;
40.未提供中標通知書、施工合同、竣工驗收報告原件掃描件,或文件未體現關鍵指標。
資質,不再是花錢就能買的“紙”,而是企業真實“硬實力”的認證。 那些還在尋找“捷徑”的企業,是時候醒醒了。踏踏實實做項目,規規矩矩管人才,明明白白存檔案,才是通往更高資質、更廣闊市場的唯一正途!
上一條:建筑企業的新市場增長點深度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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